全国文明城市
发布日期: 2021-12-25 浏览次数: 字号:[ ]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较高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的“金名片”。近年来,我市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入发动,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市民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城市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城市秩序有了新的改善。2005年10月26日,中央文明委召开表彰大会,烟台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09年1月,中央文明委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烟台市再次荣获此项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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