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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9 访问次数:   字号:[ ]


 

烟档字〔2018〕21号

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烟有关单位:

2018年市直部门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定于2018年8月6日-10日在烟台市委党校举办,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档案工作,未经过业务培训的人员;有档案继续教育培训需求的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课程

培训内容以中国档案出版社出版的《档案人员上岗必读》一书为主,主要学习《文书档案管理》《档案的保管与保护》《档案编研工作》《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文件归档》《档案法制工作》《档案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等专业课程。

三、结业与发证

学完规定全部课程、认真完成作业并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者,颁发市档案局统一印制的《档案工作岗位培训证书》和市人社局统一印发的《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结业证书》。

四、时间安排与地点

培训时间为2018年8月6日-10日。其中,8月6日-7日为集中培训时间;8月8日-10日为自学时间。学习结束后,请于8月17日前到烟台市芝罘区毓璜顶西路16号烟台市档案局宣传教育科提交作业。

集中培训地点:烟台市委党校B座2楼第五会议室。

公交线路:乘坐57、566、10、39、52、56路车到市委党校(海悦大厦酒店)下车。

五、培训须知

1.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费用自理。

2.请于8月6日早上8:30之前到烟台市委党校(海悦大厦酒店)B座2楼第五会议室报到参加集中培训,报到时请同时提交签名确认过的《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见附件)。

3.培训班实行上、下午签到制度,请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

如有违反,不予颁发有关证书。

联 系 人:王利娜

联系电话:6242109

传    真:6254244

 

附件: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

 

 

烟台市档案局      烟台市档案学会

2018年7月23日

 

 

 

 

 

 

 

 

 

附件

遵守培训纪律承诺书

1.端正学习态度。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带着问题参训,不断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保持学习热情,做到好学、勤学、善学,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2.严守培训纪律。提前十分钟到教室,并按时签到,主动接受考勤;不擅自离开培训地点,不随意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向培训班管理人员请假。

3.认真完成作业。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别人作业。提交作业合格者,颁发市档案局统一印制的《档案工作岗位培训证书》和市人社局统一印发的《烟台市专业技术人员结业证书》。

4.自觉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和纪律。

以上承诺,请老师、培训班管理人员和学员们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方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由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班次名称:2018年烟台市市直部门档案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

集中培训时间:2018年8月6日至7日

承诺人(签字):

                 2018年8月   日

 

烟台市档案局                                2018年7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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