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做好市属企事业单位档案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的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
2.《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原件1份;
3.《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件,均需加印章),纸张类型为A3幅面;
4.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原件(或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民营企业人员可不提供);
5.反映本人最高学术、业务水平的论文原件(申报助理馆员1篇以上);
6.反映本人业绩成果的获奖证明原件;
7.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取得后学历者,要求同时上报参加工作时学历和以后各个学历),如无原件,须提交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8.现职称资格证书(或原“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和聘书原件(民营企业人员可不提供聘书);
9.《“六公开”监督卡》、《职称评审诚信申报承诺书》2份,签字部分不得用印章代替;
10.反映本人能力与业绩的个人总结1份;
11.改系列评审的,应由单位出具书面材料1份(打印、盖章),申明改系列理由,同时上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和原《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各1份;
12.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的同时需提交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二、报送要求
1.实行个人申报、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程序。为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呈报前,单位要将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和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和单位审查人要分别在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情况一览表》上签字,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加盖公章。最后交由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装袋报送。“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民营企业可不填写。
2.各类职称表格统一采用最新的式样,力求标准规范。各类表格(不包括《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软件均可从烟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服务-基本服务-职称评审”栏目(网址: http://ytrsj.gov.cn/)中下载。有关填写要求请查阅《报名手册(2017)》。
3.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要正规、整洁,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4.应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5.材料及数据呈报时,有主管部门的,由主管部门政工科统一呈报,无主管部门的由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统一呈报。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8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烟台市档案局宣传教育科
联系电话:6242109
烟台市档案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