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的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按照“高点起步,狠抓落实,全面突破,争创一流”的总体思路,坚持抓队伍,促工作,强防范,保稳定的原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政治局势持续稳定。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大幅上升;社会治安秩序良好。重大刑事案件发案率明显下降;大事要事安全保卫万无一失;政法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增强。自1992年以来,烟台市连续四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受到中央综治委的表彰,并于20055月捧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2009518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烟台市第五次获得此项殊荣,成为全国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五连冠”的两个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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